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8日公布消息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整顿和规范稀土生产秩序,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
《通知》指出,将对稀土矿山生产秩序进行整顿。凡具有无指令性生产计划、超指令性计划生产、采用国家已明令禁止落后生产工艺、未通过环境保护部稀土企业环保核查、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形之一的稀土矿山企业,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依法没收违法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直至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
同时,还将整顿稀土冶炼分离生产秩序,打击销售和收购非法稀土矿产品行为。
工信部表示,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工信部将会同监察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向社会公告专项整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