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一季度业绩预减50% 两石油巨头获财政补贴

   2008-04-21 北京商报牛顺生

32

核心提示:继此前的现金补贴和成品油进口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后,国内两大石油巨头中石油和中石化又获得国家按月给予

  继此前的现金补贴和成品油进口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后,国内两大石油巨头中石油和中石化又获得国家按月给予的资金补助。

  昨日,中石油、中石化宣布:从今年4月1日起,中央财政对进口原油加工形成的亏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资金按月预拨和清算。据了解,财政部对两大集团的这项扶持政策没有规定结束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两公司的声明指出,这项财政扶持政策是以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为前提的。而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政策正是针对之前两巨头申请的原油进口方面的优惠。

  关于这一政策的推出,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表示,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长完全能够负担得起原油进口增长所带来的亏损。韩晓平认为,对于两大石油集团的按月补贴比此前的按年补贴更为合理,因为这样更有助于保证企业的资金链,对于企业的业绩也是利好的信息。

  昨日,中石化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减报告。虽然获得74亿元补贴收入,但中石化仍表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而中石化去年同期业绩为194.18亿元人民币。

  相关人士表示,相对于稍早的进口成品油返税政策,财政按月补贴政策将对炼油止损起到关键作用,因为炼油亏损最大的部分正是来自进口原油。据了解,中石化所加工原油占全国的70%,而其加工原油中的70%来自进口,其进口量占我国进口原油的80%。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