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访问的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提议,两岸石油企业可以建立共同勘探机制,合作开发两岸油气田。
江丙坤是在6月12日举行的“两会”(大陆海协会、台湾海基会)领导人会谈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台湾“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中油)可以与大陆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0883,下称中海油)建立共同勘探机制,开发两岸的油气田。
据《华尔街日报》网站报道,台湾代表团发言人、海基会副秘书长庞建国亦在6月12日表示,台湾和大陆方面已同意在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及开发方面展开合作,不过,双方还未就合作细节或开发地点等问题进行讨论。
报道称,台湾中油一位高管表示,希望与中海油在东海石油勘探方面展开合作。这是一个长期计划,台湾方面已经提出了建议,但就此进行协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海油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目前尚未听说此事。
上述人士介绍,上世纪90年代,中海油曾与台湾中油有过合作。双方在1996年签署了《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分海域物探协议书》,1998年生效,2000年执行完毕。当时专家认为该地区尚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双方于2002年又签署了《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分海域合同区石油合同》,2003年1月1日起执行,2006年期满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又将该合同延长至2008年年底。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在台南盆地并没有太多的商业发现。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