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9日,河南省已经将11.7亿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出租车、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岛际水运、林业、渔业六个行业的应补贴对象,有效缓解了成品油价格上调对这些公益性行业或弱势行业的影响。
据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于6月23日紧急拨付11.3亿元,对六个行业给予财政补贴。另外,各市、县又积极筹措落实4000万元出租车油价补贴。
具体补贴资金分配仍沿用以前的办法,即对渔民和渔业企业,按渔船马力数计算;对岛际水路客运和国有林业企业按用油量计算;对国有林场和苗圃按面积计算;对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按标台计算;对城市出租车按车辆计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此次调整油价对出租车经营者全额给予补贴,并要求各地务必在7月1日前将出租车补贴资金兑付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其他行业的补贴资金7月10日前兑现给补贴对象。具体补贴期限为2008年5月以前的调价补贴时间为一年,6月20日新调价的补贴时间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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