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海油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傅成玉在两会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中海油将失去中国海上油气开采对外合作专营的独家权利,而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大集团将获得中国海上油气资源的经营权。傅成玉表示,引入竞争机制对中海油是有好处的。
此前,包括发改委、能源局、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在内已经对此进行过数次讨论,计划在放开陆上原油开采之后,逐步开放海上油气开采,引入竞争机制。
2008年,中海油原本计划新增油产能740万方、气31万方,最终只完成了570万方,不到计划的77%。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规定,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业务统一由中海油负责,中海油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根据条例,外国石油企业要想在中国海域内开采石油,必须跟中海油签订石油合同。在开采过程中,由外方独立承担勘探开发费用,如果发现了油气田,中海油有权无偿获得51%的权益。
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虽然拥有一些海上油田区块,但是由于没有对外合作专营权,不仅不能引进国外石油公司进行合作,而且海上石油开采要求高技术和高成本,所以两大集团也在一直给主管部门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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