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10日公布《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简称《规划》),针对我国能源以煤炭为主体的结构性矛盾,《规划》提出,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其中煤炭所占比例66.1%,比2005年相比下降3个百分点。《规划》还提出,2010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5%。
《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分五章阐明国家能源战略,明确现在至2010年的能源发展目标、开发布局、改革方向和节能环保重点。《规划》要求,有关方面应贯彻落实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的能源战略,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05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0.6亿吨标准煤,消费总量22.5亿吨标准煤,分别占全球的13.7%和14.8%,是世界第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
针对这种现状,《规划》提出,在消费总量与结构方面,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4%。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1%、20.5%、5.3%、0.9%、6.8%和0.4%。
与2005年相比,煤炭、石油比重分别下降3.0和0.5个百分点,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增加2.5、0.1、0.6和0.3个百分点。
在生产总量与结构方面,《规划》确定的目标是,2010年一次能源生产目标为24.4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5%。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占74.7%、11.3%、5.0%、1.0%、7.5%和0.5%。
此目标意味着,相对于2005年,煤炭、石油比重要分别下降1.8和1.3个百分点,天然气、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分别增加1.8、0.1、0.8和0.4个百分点。
有专家表示,目前煤炭消费占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69%,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2个百分点,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和比较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带来了许多环境和社会问题。适当降低煤炭消耗,可以有效改善我国能源结构。
为了加快能源建设步伐,《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建设能源基地建设工程、能源储运工程、石油替代工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工程和新农村能源工程等五大能源工程。
此外,《规划》提出,要深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完善能源价格体系。
“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继续推动煤炭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流通体制,建立现代煤炭交易市场。中国将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加大天然气价格调整力度。中国将加快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步伐,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继续开展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稳步实施输配分开。深化电价体制改革,完善输配电价,加快推进竞价上网。中国将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优惠政策,施行有利于生产和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政策。
《规划》表示,实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标,在落实直接节能与环境保护措施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培育高科技产业,扩大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提升间接节能和环保贡献率。
《规划》还提出落实国家能源战略有关的保障措施,包括增加勘查投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发挥规划调控作用,规范开发建设秩序;加快法规建设,改进行业管理;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价格体系;强化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应急体系,提高安全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