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炼化“地方军”将联合组建山东石化集团

   2009-03-10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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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山东谋划大炼化的思路显现。在日前出台的《山东省炼化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山东确定将

  山东谋划“大炼化”的思路显现。在日前出台的《山东省炼化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山东确定“将以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载体,整合省内地方炼油企业,组建山东省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同时建立成品油储运销售网络,把我省地炼企业的成品油直接供应民营加油站”。

  据了解,山东保留的地方炼油企业共有21家,由于大企业集团对我省地方炼化企业的兼并重组,目前我省纯地方炼化企业还有13家。山东地炼近两年一直是中石化、中石油、中化工3大公司争夺的热点。据透露,目前,各大集团采用不同的形式与地方炼油企业合作,中国化工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对地方炼油企业采取了整体收购或参股控股的方式,涉足石油化工业的中下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也在山东加大了收购重组的力度。到2008年,中国化工集团在山东整体收购、重组或控股的有济南石化集团、济南长城炼油厂、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青岛安邦石化等6家地方炼化企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则收购重组了山东中海石化有限公司。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去年8月份以前囤积了大量的高于100美元/桶的高价原料油,导致炼油成本居高不下,而成品油价格下降,导致部分企业库存增加,有的企业出现亏损。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地方炼油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利税49亿元、利润12亿元,比2007年同期分别增长18%、-36%和-61%。

  概括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的分析,2009年山东地炼面临的内忧外困形势严峻,原油不足、渠道不畅和燃油税税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由于现行政策不允许地炼企业加工进口原油,国产原油配置计划少,山东省地炼企业主要靠进口燃料油维持生产。但一直没有成品油市场销售权,只有通过有资质的中间环节层层让利来销售,销售渠道不畅。燃油税改革,使得山东省地方炼化企业税负大幅增加。此外,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产业链条短,石化产品单一而且占比偏低,深加工能力弱,竞争力不足。

  但困难与机遇并存。根据规划,山东将以山东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载体,整合省内地方炼油企业,集中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组建山东省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同时建立和完善山东地炼成品油储运销售体系,把地炼企业的成品油直接供应民营加油站。加快原油、成品油输送管道的规划与建设,争取3年内形成较为发达、辐射全省地炼企业的输油管网构架,年输送能力4500万吨。

  据透露,山东省正积极争取国家增加该省原油计划指标,放开对全省地方炼化企业加工进口原油的限制,给予山东省1000万吨原油/年的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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