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签署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合资经营合同

   2009-03-13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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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3日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中石油股份公司已于近日与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

  13日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中石油股份公司已于近日与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合资经营合同,三方将共同建设并运营江苏液化天然气接受站项目。

  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中石油股份公司、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5%、35%和10%的股权。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能源公司。

  江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由人工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码头栈桥、海底管道组成。一期工程投资约60亿元。接收站位于江苏如东县黄海海滨辐射沙洲的西太阳沙人工岛,占地面积0.3平方公里,建设液化天然气专用码头一座,可以停靠世界上最大的26.7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运输船。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年处理液化天然气350万吨,年平均提供天然气48亿立方米;二期规模增至处理液化天然气650万吨,年均供气87亿立方米。主要接收来自卡塔尔等国家的液化天然气资源,通过输气干线与西气东输管线、冀宁联络线联网,形成多气源互补互备安全供气。

  2005年3月,中石油股份公司、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液化天然气产业,建设江苏液化天然气项目。

  目前,江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中人工岛、重件及工作船码头、接收站储罐承台工程建设已顺利完工。项目预计将于2011年4月底投产运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8年与卡塔尔液化天然气公司和壳牌集团签署长期液化天然气销售和购买协议。根据协议,卡塔尔天然气四期项目投产后,将每年向中石油的液化天然气终端供应300万吨液化天然气,共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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