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7日以来,由新疆自治区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于辉带领区局政治部、征管处、政策法规处、直征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一行,到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局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和南疆地区涉油地州、县(市)党政、地税局及石油企业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
调研组一行重点了解了塔里木油田地税局的管户情况、三个油田公司及所属企业和乙方石油企业的地方各税的征收和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外来为油田公司提供生产性劳务缴纳增值税后,应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情况、“以票控税”代开发票情况、委托代征代扣税款情况;查阅了塔里木油田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台账资料、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统计报表、税收完税证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等有关情况。调研组与塔里木油田地税局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塔里木油田地税局成立两年来税收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后,调研组一行赴巴州、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与涉油地州及石油地税年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县(市)就塔里木石油地税征管工作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与各地州地税局及大部分涉油县(市)地税局、财政局进行了石油税收征管座谈,听取了涉油地州及县(市)对塔里木石油地税征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又赶赴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和塔里木河南油田公司,与油田公司有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就塔里木油田地税局税收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重点了解了为三大油田公司提供劳务各石油乙方单位基本情况。
通过调研,调研组一行更全面、系统地认识了塔里木油田地税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了解了石油企业对石油地税工作的需求,为今后更好地运用税收政策,做好石油专业化税收征管积累了经验,为自治区地税局党组顺利解决油田地税局定位问题提供了决策依据。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