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化与大港油田签天然气供气合同 为大乙烯提供保障

   2009-06-01 人民网柳悦 董波

75

核心提示:昨天,从天津石化分公司获悉,天津石化分公司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日前正式签订了天然气买卖合同。至今年

  昨天,从天津石化分公司获悉,天津石化分公司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公司日前正式签订了天然气买卖合同。至今年10月份,大港油田将以每年5亿立方米的供气量向天津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直供天然气,为100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提供资源保障。

  据介绍,按照天津石化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项目建成后,需外购天然气5.0亿立方米/年用于制氢装置原料和燃料气。其中,用作制氢原料为1.53亿立方米/年。为寻求稳定可靠的天然气资源,在中石油和中石化各总部的协调下,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本着安全、经济、平稳、合理供应和使用天然气资源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正式签署了《天然气买卖合同》。据了解,大港油田目前年输气规模已达15亿立方米,具备充足的供气能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有力的技术支撑,而天津石化百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不仅是天津滨海新区的龙头项目,也是国家重点石油化工建设项目。此次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买卖合同,计划将从今年10月30日起,由大港油田以每年5亿立方米的供气量长期向天津石化供气。目前,天津石化百万吨乙烯及配套项目大型设备配套施工已基本完成,开始进入全面安装调试阶段。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