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中国华油集团公司日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拟将9家燃气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挂牌转让,挂牌价格总共为10.86亿元。业内人士分析,这9家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都属于中石油,这表明中石油整合燃气资产又迈出了一大步。
一次转让9家公司股权本次挂牌转让的9家公司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的全资子公司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油集团公司持有的永清华油燃气有限公司63.11%股权利、霸州华油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邹城华油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涿州华油燃气有限公司89.99%股权、长沙市鑫能车用燃气有限公司35%股权、湖南华油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43.55%股权、海南华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和常德华油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拟转让的这9家公司的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合计为10.86亿元。9家公司都是经营与城市燃气相关的业务,只有具体业务有所差异,或者侧重管道或者侧重运输或者侧重销售。
2008年实现盈利的有6家,净利润总和超过6500万元,而有3家公司亏损,亏损总计超过8600万元。从这9家公司的股权构成看,除了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的全资子公司外,其他都是中国华油集团公司的控股或参股公司,且所转让的股权都是中国华油集团公司所持有部分,转让成功后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将不再持有相关公司的股权。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人士表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中国华油集团公司都是中石油的直属专业公司,本次9家公司所转让的股权都属于中石油。分析人士表示,事实上,中石油燃气业务的整合早在2007年就在酝酿中了,2008年8月成立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标志着整合行动迈出实质一步,现在拟挂牌转让9家燃气公司股权实际上是中石油整合燃气业务过程的后序行为,今后还必然还会有其他的动作。
集团内部业务整合公开挂牌就是要公开转让,但这只是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的必要程序。有关分析人士认为,事实上,这些资产只是中石油集团内燃气资产的整合,不大可能卖到集团以外,这是因为一则燃气资产是公司的重要优质资产,也是公司发展的重点之一,从发展的角度看其重要性会进一步上升;二则是转让提出了很高的门槛,除了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天然气业务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须具有完整产业链并保证标的企业天然气资源的供应外,还要求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并要求同时受让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永清华油燃气有限公司63.11%股权等5家公司的股权。
因此,这些股权的接盘者可能是2008年成立的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成立中国石油昆仑天然气有限公司之前,中石油的燃气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国华油集团公司,其燃气事业部拥有8家燃气公司,同时在其他一些子公司或孙公司中也存在。但随着燃气价格的逐步上涨以及燃气在国家能源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加之燃气已成为中石油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有序开展城市燃气、压缩天然气、天然气发电等业务,实现天然气二次增值”就被中石油提了出来,并由此成立了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目的是将分散的燃气业务集中起来,以便更容易管理、更有效运转、形成更强的竞争力。不过,也有人士分析,整合是一个过程,接盘者也需要时间来磨合才能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如这9家公司中就有3家亏损,且亏损额超过了8600万元。
但鉴于中石油的实力,可以预计,随着中石油燃气业务的进一步整合,其竞争力将快速显现,并对我国燃气领域将产生巨大影响。有关分析师分析,中石油拥有巨大的资源优势,加之其实力雄厚,其任何动作都会对其他经营者形成很大压力。前些年已有一些合资企业或民营企业进入了燃气领域,随着中石油在这一领域拓展的力度加大,这些公司逐渐感觉到了它的影响力。有人预计,更多城市的燃气经营权未来将归属于中石油,但也有人对是否会形成垄断有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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