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在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缅甸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副主席貌埃的见证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廖永远与缅甸驻华大使吴登伦代表双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缅甸联邦能源部关于开发、运营和管理中缅原油管道项目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谅解备忘录,中缅原油管道项目包括起自缅甸马德岛、通过缅甸终至中国交付点的原油管道、储运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在缅甸马德岛建设的一个可从超大型油轮卸载原油的码头和终端及附近建设的原油储运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双方同意由中国石油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原油管道项目。管道的设计能力是2200万吨/年。
实施中缅原油管道项目,可为我国开辟新的油品进口通道,进一步保证国家的石油供应安全。同时,还可促进西南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的实施。此外,这条管道的建设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国在南亚地区的影响力,缓解对马六甲海峡的依赖程度,降低海上进口原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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