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开征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从7月份起,陕西省将开征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土流失补偿费,并从今年1月1日起补征。计征标准为: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0.008元。水土流失补偿费按月征缴,由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地地税部门,根据企业实际产量在征收税费时一并代为征收,省水利厅将组建陕西省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负责监督执法。
据了解,陕西省目前因为煤油气资源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12万公顷,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通过征收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对于解决由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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