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2月25日,新华社报道,我国石油产品已经达到基本自给。这是我国自力更生地进行经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石油是埋藏在地下的可燃性矿物油,是当代世界上最重要的能源之一,也是非常重要的化工原料。1859年8月27日,在美国东海岸首次发现了石油,1863年在加利西亚低地首次开采出了石油。
中国石油工业的基础十分薄弱,1949年以前全国只有甘肃玉门老君庙、新疆独山子、陕西延长3个小油田和四川圣灯山、石油沟2个气田,以及辽宁的2个页岩油厂,年产原油仅12万吨(台湾省未计在内,以下同),国内的石油消费基本上靠进口,被人称为“贫油国”。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个问题,并开始着手解决。经过广大工人、科技工作者和其他人员的艰苦努力,在三年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不仅恢复和扩大了原有油田的生产,还先后开发兴建新疆克拉玛依和青海冷湖两个油田。这一期间,中国原油的产量平均每年以27.5%的速度递增。到1957年,原油产量达到145.8万吨,天然气年产量为7007万立方米。第二年五年计划期间,根据卓越的科学家李四光的地质力学理论,在东北、华北、西南等几个地区,展开了大规模的区域勘探。1959年在东北松辽盆地陆相沉积岩中找到了工业性油流。1960年组织了大庆石油会战。仅三年时间,便使中国原油生产有了大幅度增长。到1963年,全国石油产量达到647.7万吨,石油产品产量达到全国消费量的71.5%,基本上实现了自给。这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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