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准中石油投资日本石油大阪炼油厂

   2009-07-11 金融网综合金融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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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简称:国家发改委)周五公布,已批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简称:国家发改委)周五公布,已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PetroChina Co., 简称:中国石油)收购日本石油(Nippon Oil Co.)大阪炼油厂部分股权的计划,这标志着中国石油很快将再次收购海外炼油厂股权。

  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发表的公告中称,已批准中国石油的上述收购计划,但没有提供更多细节。

  日本石油今年2月份曾表示,预计将在6月份之后与中国石油组建一家合资公司,共同经营这家日处理能力为115,000桶的炼油厂,以满足中国市场的石油需求。

  中国石油母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和日本石油此前均曾表示,日本石油和中国石油将分别持有该合资公司51%和49%的股权。

  日本石油总裁Shinji Nishio曾在去年表示,两家公司将把该炼油厂的原油加工能力维持在现有水平,但可能进行资本投资以增强出口能力。

  日本炼油厂正面临国内市场石油需求萎缩的压力,主要因能源效率提高以及能源来源多样化。

  中国石油上月表示,公司已完成以14.7亿新元收购新加坡石油有限公司(Singapore Petroleum Co.)45.51%股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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