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辛塔原油、布伦特原油现货和迪拜原油市场评估价为基准的国际三地参考原油价格连续22日移动平均值已经比6月29日之前的22日均值下降了4.3%。从法定各项硬指标看,国内成品油下调的各项条件已经具备。
7月10日,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回应社会质疑时说,去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上述五种条件,目前已经完全具备。首先,发改委认为,只有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家才可能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如今相关油种指数跌幅超过了4%。
其次,企业生产成本问题,中石化董事长在去年4月份接受采访的时候透露是每桶76美元,而今年6月16日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章建华接受采访的时候认为,国际油价70美元/桶时,若中石化所采购原油是“当进当出”,在6月29日调价前,中石化炼油将亏损。
以上可见,当前原油价格远低于炼油企业盈亏平衡点,每桶62美元左右的22日移动平均价格情况下,企业利润将远超5%。
其三,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大家都清楚,由于供过于求,两大集团在竞相降价促销。
其四,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物以稀为贵,这是市场调节问题,不是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石油资源因匮乏而暴涨之时,就是替代性能源兴起之日,到时候价格性资源过剩将导致石油企业难以为继。
其五,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看,两大石油集团利润可观,油价上涨带动社会成本增加,6月29日成品油价格非理性上涨已经导致一些城市出租车被迫涨价。
君无戏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之日,如果拖延下调汽柴油价格,是工作作风问题还是基于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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