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油价应按原则下调

   2009-07-27 信息时报信息时报

67

核心提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根据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际市场相关油种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便应作出调整。

  目前,国际油价已经连续22日跌幅超过5.5%,发改委将如何动作?政府对成品油定价的政策倾向是什么?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接受采访表示,国家发改委应该坚持执行原来的定价原则,下调油价。

  周大地表示,下调幅度应该会比较小。“价格里头也有将近2块钱的税收,而真正的原油和成品油加工销售四块多钱,按5%计算,就有两毛钱左右的调整幅度。严格来讲,我们没有完全做到和国际接轨,但是现在大家对油价这么关注,特别是大家看着国际油价70、68、69美元地下调,当然这两天又有所回升,总的来讲是超过了4%,这个情况来讲,这次比较适合的政策和做法就是适当调整油价下行,否则的话就很难解释。”

  周大地告诉记者,适当引进消费税,促进中国的石油消费向高效节约方向发展是符合国情的。“以后进口占消费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同时引进必要的消费税,在中国来讲还是价格管理的一个主要方向。”

  也有人认为,目前中国的石油价格比美国要高,好像是有一些跟国情不相适宜。对此,周大地表示:“美国的价格和中国的价格,主要差别在一块钱的消费税。在6块多钱(成品油价)里有两块钱的税,这个比例比美国高一些,这也是合适的,中国以后在适当的时候还可考虑调高消费税,当然了,税收不是越多越好。税收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税收的合理使用,消费税拿来以后,可以填补很多公共开支,特别是现在用来提高社会福利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第二个是税收提高了以后,相应的其他的一些税就可以少涨,甚至如果以后以消费税为主的话,其他的税就可以减少。”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