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巨头:成品油调价应模糊

   2009-08-04 海力网-半岛晨报海力网-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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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最近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进一步修改现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认

 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最近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进一步修改现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认为其使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

  两大集团认为,现行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可控性低。每次到了价格调整窗口期,价格管理部门和两大集团都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市场可以轻易计算出调整的幅度和方向,导致市场力量提前做出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因此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两大集团建议,现在执行的4%的涨跌幅,可以设计成一个区间,比如说当国际油价变化在4%到10%之间,相关部门可以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是说,不能把百分比限定得那么死,这样发改委在调价时,回旋的空间更大,也可以减缓外界的压力和投机行为。

  两大集团还表示,当前定价机制中,成品油联动依据的价格是国际原油三地的加权平均价格。这也是一个问题,业内人士很容易根据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净值计算出国际油价的涨跌幅。对此,中石油、中石化建议,应当进一步把加权平均法细化,把欧洲等地的移动价格,包括汇率、关税等加入,同时对加权权重等数据进一步“模糊化”,以防止投机。

  在两大集团看来,新公布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太死板,跟不上国际油价变化节奏,并不能真正实现和国际油价的联动,反过来在某种程度上还容易受到国际游资的操纵。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认为,确实可以尝试把22个工作日的平均移动价格再调整一下,这样能更快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化,从而对国内油价做出调整。中国石油大学董秀成教授也认为,调价机制中的调整周期还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可以先试点,比如先调到半个月,试行一段时间。

  此前,发改委有关人士也表示不公布详细的定价办法,很多方面都有怨言,认为不透明。但公布了详细的定价办法,又导致了这么强烈的投机行为。但即便是现在这样透明造成了不少投机行为,有些人还认为不够透明。发改委认为,这种要求是没有道理的,过于透明造成的投机既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发改委有关官员并不赞同过于透明的定价办法,让市场轻而易举就能算出国家什么时候会调油价,从而产生投机行为。事实上,在国际上,各国的石油定价办法都属于国家机密,不会随便公之于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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