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是现代经济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和原材料,石油的稳定供应关系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安全。上世纪70年代初发生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为保障石油稳定供应,防止石油供应中断,以经合组织国家为主成立了国际能源机构并开始建立石油储备。目前,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共持有石油储备5.7亿吨左右。其中,美国政府石油储备规模约9400万吨,日本约4000万吨,德国约2600万吨,分别相当于本国56天、92天和76天的石油净进口量。而2006年之前我国的政府石油储备,特别是原油储备基本上是空白。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石油消费不断增加,石油进口数量逐年增大。2008年,我国原油产量1.90亿吨,石油消费量约3.86亿吨,净进口1.97亿吨,对外依存度超过50%。未来,受石油资源限制,我国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石油供应中断风险持续加大,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建立我国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刻不容缓。
面对国际政治、经济、特别是国际石油市场复杂多变的形势,为防范石油供给中断风险,保障国家石油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判断,做出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战略决策。2001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维护国家能源安全”。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增强石油战略储备能力”。2006年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扩建和新建国家石油储备基地”。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我国石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加快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反应快速、应急面广”的原则,确定先建设镇海、舟山、黄岛、大连四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迅速解决有无的问题。200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建设启动会,拉开了我国建立国家石油储备的序幕。2004年3月28日,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打下第一根基桩,标志着我国第一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正式开工建设。
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总规模1640万立方米,均由10万立方米的大型钢制储罐组成,可储存原油约1200万吨。镇海基地2006年9月建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是我国第一个建成投入使用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黄岛、大连和舟山基地建设规模分别于2007年12月、2008年11月和2008年12月建成投运。到2008年底,国家石油储备一期项目四个基地己全部建成。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的组织下,准确判断,抓住去年底、今年初低油价的有利时机,目前已基本完成国家储备石油的收储任务。从此,我国国家石油储备从无到有,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石油安全有了初步保障。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规划》,2020年以前,我国将陆续建设国家石油储备第二期、第三期项目,形成相当于100天石油净进口量的储备总规模,进一步增强我国应对石油中断风险的能力,为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稳定石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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