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国家发改委8月15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指出,将采10项政策措施,以鼓励和引导民企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意见》要求,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给予民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样的资金及公共资源支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对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动公共技术创新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扶持民营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服务和引导。
中国石化联合会表示,这10项措施无疑为民营企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据了解,民营企业总产值已经占整个石化行业的半壁江山,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技术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