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税率将上调

   2009-12-18 证券时报证券时报

99

核心提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昨日下发通知称,《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昨日下发通知称,《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明年我国将上调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上调后,燃料油和航空煤油关税税率分别为3%和6%,而目前上述两种成品油进口税率均为1%。

  方案显示,2010年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为6%,回到了2006年年中时的水平,此为暂定税率;同时2010年燃料油和石脑油的进口关税税率分别调整为3%和1%。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对汽油、柴油及航空煤油征收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2006年年中时为5%-6%。在2006年冬季发生大范围的燃料供应短缺之后,我国开始对成品油实施暂定进口税率,此后又再次下调税率,以确保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储备充足的燃料。

  方案同时明确,明年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石油、稀土、木浆、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2010年原油出口暂定税率为5%,钢坯出口暂定税率为25%,税率与目前一样。

  方案将对煤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无烟煤、炼焦煤、其他烟煤以及煤制焦炭的进口暂定税率维持为零。

  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仍将保持低税率

  根据方案,2010年,天然橡胶进口关税下调,技术分类天然橡胶2010年调整关税后进口暂定税率为20%或2000元/吨,目前为2600元/吨。烟胶片进口暂定税率为20%或1600元/吨,天然胶乳进口暂定税率为10%或720元/吨。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