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任能源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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