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海外媒体昨日报道壳牌与中石油联合收购澳大利亚Arrow能源公司100%股权已获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批准的消息,壳牌石油澳洲公司新闻发言人昨日对记者表示,该报道并不属实,目前公司仍在等待FIRB的审批。
3月2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子公司澳洲壳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宣布,与Arrow达成收购协议,将以35亿澳元收购Arrow公司100%的股权。这也是中石油在海外收购的首个煤层气项目。按照澳洲法律,该项收购必须获得澳洲外资投资委员会审核批准。
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处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对于收购获得澳洲政府批准并不知情。
昨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报道称,该项收购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批准。对此,壳牌澳洲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中石油和壳牌于上周向FIRB提交了申请,但目前并未收到FIRB的批准。他同时表示,短期内对于该项收购能获得外资投资委员会审核并不期待。
去年兖州煤业收购澳洲Felix能源公司曾三度向FIRB提交项目收购审核申请,最终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FIRB去年公布的新的指导方针,涉及澳洲国有企业的重大交易,尤其是涉及大规模的澳洲资产的交易,将接受来自该机构的更严格的审查。据业内人士介绍,FIRB可能需一至四个月时间来审查收购申请。Arrow将于2010年7月中旬召开股东大会,就此收购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Arrow公司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煤层气公司,通过收购,中石油与壳牌成立的合资公司将拥有Arrow在昆士兰州的煤层气资产和澳大利亚国内电力业务,以及澳洲壳牌在格拉德斯通市的拟建液化天然气厂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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