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私营企业的代表表示,尽管中国采取新措施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长期被国有企业主导的国内石油及燃气领域,但新措施仍需获得政策连贯性的支持,同时还需确保私营企业能够获得油气供应。
中国国务院在周四公布的一份文件中表示,政府鼓励民间投资进入国内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以及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代表中国民营石油公司的游说组织中国石油流通委员会(Commercial Petroleum Flow Committee of China)的会长赵友山周五对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表示,新规定为民营企业带来了美好的希望,但民营企业仍担心决策者未来是否会在向民营企业开放问题上改变想法。
他回忆称,国务院在1994年曾向民间投资开放成品油批发业务,但到1999年时又将民营企业逐出该领域,仅允许两家国有企业经营这块业务。
赵友山表示,对民营企业而言,进入这一资本密集性行业所需的巨额投资也存在问题。
他还称,国内所有拥有良好开采潜力的油气区块均掌握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 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China Petrochemical Corp., 简称:中石化集团)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hina National Offshore Oil Corp., 简称:中海油)等国有能源业巨头手中,可供民营企业开发的区块很少。
他表示,对民营资本而言,成品油输送和储运领域可能会有更多机会。目前,民营企业涉足原油稳定供应非常有限,这既是由于全部国内产出由国有石油企业管理,也是基于中国石油贸易规定,民营企业受到每年进口原油总计2,530万吨的配额限制,相当于大约每日进口量500,000桶。
另外,他们进口原油以后不能在国内分销,因为国有企业有垄断权。
中国很多小型炼油厂为私人所有,其总计原油日加工产能为190万桶。
这些企业获取原油通常有困难,转而趋向加工燃料油、甚至沥青(这些不受进口配额限制)并将其转变成柴油。
10家最大的民营炼油厂中的9家位于山东省,其中山东昌邑石化公司(Shandong Changyi Petrochemical Co.)规模最大,该公司炼油日产能160,000桶。
民营炼油厂山东石大科技集团(Shandong Shtar Science &Technology Group)的一位经理黄玉伦表示,山东石大科技集团对新政策感兴趣,但仍在等着看政府支持民营企业进入该领域的具体措施。
国务院还表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核电站。
中国计划2010年前使非化石燃料在能源组合的比重达到15%,高于目前的8.3%。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