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 油企缴税或增6倍

   2010-05-24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32

核心提示:倘按5%税率全国开征 中石油年缴逾300亿元  内地资源税改革一直为市场议论焦点,日前中央召开的新疆工作会
倘按5%税率全国开征 中石油年缴逾300亿元

  内地资源税改革一直为市场议论焦点,日前中央召开的新疆工作会议上,率先就资源税费改革落实在新疆进行,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将跟随有色金属的征税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资源税改革将导致石油企业成本大幅增加,据内地《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中石油(0857)财务资产部人士指,倘从价计征,中石油的资源税成本将大增约6倍。如按5%在全国开征,公司一年可能缴税逾300亿元(人民币,下同)。

  ■ 本报记者 张以正

  据悉,是次的石油资源税改将按照5%的统一税率从价计征;天然气亦将按5%的比例,与石油同样采取从价计征的模式。而内地未来亦可能会选择在一两个城市进行试点。按照当前国际油价每桶约80美元、每吨约591美元计算,5%的资源税约折合200元人民币。

  中石油去年的油气总产量为1.618亿吨,若以每吨需缴纳28元计算,去年共缴交45.3亿元的资源税;倘若以从价计征来征收资源税,以现时油价及5%税率计,每吨税金即大幅提升至200元,全年缴税约323.6亿元。中石油去年净利润为1,033.9亿元,提高资源税征费后将导致利润或大幅减少。

  油企利润或受较大影响

  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内地去年原油产量1.89亿吨,若从量计征税,按照当前多数地区执行的每吨28元之标准计算,石油资源税总额大约为53亿元。如果按照从价来计算,依照当前国际原油价格及税率5%折算,去年中国的石油资源税将大大增加,达到378亿元。

  冀同时提高暴利税起征点

  资料显示,08年新疆地区的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方,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油气产区,而当前在当地主要的石油开采企业为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油企。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周四就表示,希望资源税改革与现在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结合起来,藉此机会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

  据内地三大石油企业的披露,2009年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油气产量分别为1.618亿吨、4,772万吨及3,082万吨,倘按照国际原油计价80美元/桶、缴纳5%资源税计算,三大油企需上缴的资源税分别为323.6亿元、95.4亿及61.6亿元。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