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试点对物价影响有限

   2010-05-25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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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专家认为,
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专家认为,当前是推出资源税费改革的较好时机。今年全年3%的物价调控目标,已考虑了资源税费调整的空间,物价所受影响仍然可控。

  一些专家分析,尽管二季度通胀预期有所上升,但全年3%左右的物价调控目标仍有望实现。

  短期难推高物价

  热议数年的资源税改革终于破题。据业内人士分析,新疆从价计征后的资源税率将为5%左右,原油、天然气开采成本和出厂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将被推高。

  “石油和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不过20%左右,再加上此次只是在新疆一地试点,因此对全国物价影响有限。”著名能源专家、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处处长牛犁表示。以成品油为例,自去年初实施税费改革后,其零售价格受到国际原油价格、企业成本、燃油消费税等多因素影响,消费者短期难以体会到偏上游的资源税费变动影响。

  本次资源税试点改革只包括石油和天然气,煤炭以及镍、铝、铀、铜等有色金属将继续采取从量计征的模式。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目前是资源税费改革的良机。现阶段我国经济处于稳步回升阶段,物价虽在上行过程中,但预计今年不会出现严重的通胀压力,物价应该是比较温和的上涨。此前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暂时搁置。一次是2007年当时担心经济过热,若推出可能会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征资源税可能加重企业负担和影响经济复苏。

  今年提出的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3%左右的调控目标,为资源环境税费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留有一定空间。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指出,当前影响我国CPI的两个重要因素是食品和居住价格。随着气候好转,前期导致物价上涨的蔬菜价格可能回落,房地产调控也初见成效,全年把物价涨幅控制在3%左右是能够实现的。

  多方消化价格影响

  未来资源税率和征收范围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赵德儒表示,如果本次石油资源税率定为5%,这个水平并不高,西方发达国家通常会征收16%-17%的石油资源税。

  东方证券研究报告认为,除了提高税率以及计征办法改为从价和从量相结合之外,扩大征收范围也将是资源税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目前只是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盐等几种资源征收资源税。而改革之后很可能将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河流资源、湖泊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指出,从短期来看,资源税改革可能导致物价水平上涨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在经济低迷期,各种市场主体消化资源税改革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因素的能力较弱,资源企业与相关行业的发展都可能受到影响,其结果很可能是影响经济进一步回暖。而严重通胀时期同样不适合资源税改革。

  他认为,最为理想的资源税改革环境是物价水平较为平稳的时期。资源税改革需要谨防资源价格上涨与信贷投放量巨大所带来的通胀的螺旋式攀升作用。

  还有专家指出,应采取措施消化资源税负变化对物价的有限影响。目前我国原油与国际价格基本接轨,天然气统一实行政府指导价格,资源税调整主要将挤压产品链中企业的利润空间。未来如果煤炭资源产品提高税费后,短期价格可能上涨,但从中长期来看,价格上涨将减少下游需求量,能够起到抑制不合理需求和平抑物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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