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革启动或拉动财政增收上百亿元

   2010-06-03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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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税率为5%,分析人士表示,中国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大幕,将有可能让新疆地方财政增收上百亿元。

  财政部6月2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日联合发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规定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于6月1日正式启动,两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此外,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将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实行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另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称,中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大幕,由此将给新疆乃至全国的产业运行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深远影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称,在中国资源价格由国家严格控制,且资源对外依存度较大的情况下,推进资源税改革可以鼓励用户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对外依存度。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认为,今后中国石油产量将逐渐走向下坡。在石油产量下降的背景下,资源税从价计征可以起到“节流”的作用。”

  从区域发展来看,在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实际上也是支持地方发展的特殊政策,可以大幅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指出,目前在新疆试点,是把它作为支持西部大发的一个措施,因为征收资源税后,相当部分要返回给当地政府。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新疆原油产量为2,700万吨,天然气产量为230亿方,是中国最大的油气产区,据测算,仅此一项就有可能让新疆地方财政增收上百亿元。

  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出资源税改革会对下游产品价格产生多大压力,刘尚希认为,资源税改革并不会对CPI和PPI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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