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按5%税率实行从价计征
新闻背景: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另外,还规定了相关的税费减免措施。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此次资源税率先在新疆试点,一方面新疆油气资源比较丰富,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响应国家对新疆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昨日,申银万国的分析师俞春梅表示,新疆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此外考虑了不同的油气状况,对重油以及老油田等都给予了一定减征,综合方案基本符合此前预期。
据了解,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在新疆地区原油占比均在10%以上,天然气占比非常少。新疆地区原油主要为稠油,中国石油新疆油田60%左右为稠油,中国石化西北公司600万吨原油也基本为稠油,同时塔里木油田的天然气60%为高含硫气,因此大部分油气销量均能享受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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