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771.82亿元(200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87.50亿元(2007年、2008年及200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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