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资源税改明显造富地方 媒体吁重视民生

   2010-07-09 新京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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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坦言,“尽管西部地区10年取得长足发展,但它仍然是短板,最短的那块板”。  

  昨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坦言,“尽管西部地区10年取得长足发展,但它仍然是短板,最短的那块板”。

  昨天上午举行的西部大开发1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试点,试点税率为5%,今后将逐步向全国推开,不同产品税率可能不同。同时,杜鹰坦言,西部地区发展与东部地区差距相当大,仍是“最短板”。

  【减税】

  鼓励类产业延续减税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在会上表示,“关于资源税的改革问题,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自治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改革的实质内容就是把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目前试点的税率是5%,不同资源产品的税率可能会不一样。

  他表示,“这个改革对于战略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来讲,将会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杜鹰在会上提到,2008年1月1日开始,国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税率从33%统一到25%。7月5日至6日,中央召开西部大开发会议中提出,对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类的产业企业实行15%的税率征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编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批地】

  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

  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将进一步实施有差别化的土地政策。

  杜鹰表示,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主要包括两点:在安排土地年度计划时向西部倾斜,适当扩大西部地区利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的指标;此外,可以适当降低西部地区的产业经济园区,包括工业开发区等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来决定。

  不过他也表示,同其他地区一样,西部地区仍然要切实执行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投资】

  鼓励社会资金西进

  杜鹰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地区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9%,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翻了一番。十年来,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4万多亿元,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西部地区的总量达到8900亿元。

  他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央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上还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在转移支付和投资安排上也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一个大的概念,以目前年均20%增长速度的话,五年就翻一番。

  此外,国家将制订一些鼓励社会资金向西部投入的政策,特别是信贷资金,并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重点经济区发展分三层面

  1 将成渝、关中-天水和广西北部湾等经济区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的经济增长极。

  2 将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培育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带。

  3 将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建成省域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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