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港管线爆炸 中石油国际储运或难辞其咎

   2010-07-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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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6日发生在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内的输油管爆炸的责任认定仍有待时日,但有关人士认为,大
  16日发生在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内的输油管爆炸的责任认定仍有待时日,但有关人士认为,大连中石油国际储有限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大连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爆炸具体原因,要从技术上做进一步判断,初步事故责任结论预计要在两周内得出。因此,在此之前,事故所涉及的三方:外籍油轮、港口码头以及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三方,都有存在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嫌疑。

  一位熟悉大连港新港内部操作规程的人士对中国证券报透露,按照一般的操作规程,油轮装卸原油的操作,由上述三个主体各自负责相关部分——即油轮工作人员负责船上作业操作,港口工人负责码头输油管与油轮的对接,管线与储油罐所有者负责输油管线和储油罐的操作与日常维护。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管线爆炸事件发生在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油库内,那么无论技术层面得出的结论如何,身为管线与储油罐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一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有限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是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与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所成立的合资公司,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占股80%,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0%。

  19日,大连港集团旗下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拥有20%股权的联营公司(即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上周五晚间由于原油输油管线发生爆炸起火。大连港管理层表示事故未对集团油品码头主要设施带来直接损失,但部分配套设施包括部分管线和控制系统受到损伤。

  根据公开资料,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大连保税区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由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经营和管理。而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中石油最主要的石油外贸公司,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在大连的分支机构,主要从事油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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