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权有望进一步向民营油企放开

   2010-07-29 陈其珏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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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本周一发布的“新36条”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并给出具体的工作分工。在业内看

   国务院本周一发布的“新36条”细则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并给出具体的工作分工。在业内看来,这是中国油气领域进一步向民企放开的信号,但后者最期待的仍是原油进口权。本报记者近日从接近高层的民营石油人士处获悉,中央已在考虑放松原油进口管制,以鼓励民营油企充分利用国外油源参与国内储备。

  “最快下半年就会有结果,而且这与将民营油库纳入商业储备的做法是相一致的。”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尽管“新36条”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油气储运,但如果原油进口不放开,谈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储备还是不现实的。

   就在前不久,国内6家民企首次获准介入石油战略储备,随即引发放开石油进口权的强烈呼声。石油流通行业协会当时建议启用闲置民企油库进行石油商业储备,以进口权换民企无偿储备石油。

   而据上述人士透露,目前民营石油相关行业组织正在形成一份具操作性的报告拟向上申报,一旦获批则将为中国民营油企真正打开原油进口的大门。“更重要的,国有石油巨头这次对我们也相当支持。”

   此外,坊间还有消息称,工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石化行业准入的新标准,商务部则将向10多家民营石油公司发放原油进口牌照。

  “限制原油进口没有意义。中国本来就缺油,让民营油企参与进口有助于维护石油安全。”上述人士说。

   作为山东地方炼油企业(地炼)的代表,山东晨曦集团董事长邵仲毅一直以来备受油源缺失之苦。他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受国家政策影响,民营石化企业获得的国家原油配额很少。以总加工能力近6000万吨/年的山东地炼来说,一年获得的进口配额只有17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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