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与两伊石油外交仍在探索阶段

   2010-07-30 第一财经日报徐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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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伊拉克和伊朗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不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本国的资源,但本国经济发展需要外国大资本参与本国上游领
    伊拉克和伊朗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不允许外国公司持有本国的资源,但本国经济发展需要外国大资本参与本国上游领域开发。为了不突破法律限制,这两个国家采取了与世界惯例有所不同的合作模式。


  例如伊朗采取的是回购合同,类似于工程总包服务合同,不与外国公司分成石油产量,即不能像产品分成合同那样与资源国分割获得利润油。伊拉克在萨达姆时期由于需要利用其石油开采权拉拢一些国家的关系,采取了回购合同、服务合同和生产合同等多种合作方式,基本适合国际石油公司的需要。在萨达姆被推翻、建立新的政权后,新政权实行的主要是服务合同模式,而不是美国人期待的分成合同。


  可以说,目前两伊的对外合作模式都对外国公司提出了挑战,即外国资本进入两伊,可以参与开发,获得利益,但不能直接占有资源


  同时,伊朗核政策与西方和国际社会形成了严重冲突,引来联合国的第四轮制裁。而伊拉克则面临着内政问题,即这个国家在新政权建立之后,内部力量的平衡与冲突还没有完全解决。在库尔德自治及资源开发问题上,库尔德人与中央政府形成较大的分歧和矛盾。现在伊拉克的“油气法”还没有出台,主要原因是南方各省及北方库尔德人就资源开发权、利益分配达不成协议。


  即便如此,伊拉克在战后至今已经举行了两轮对外招标,允许外国石油公司重回中东核心区。这是国际社会、石油消费大国和国际石油公司渴望的良机。目前中国在伊拉克取得了若干重大石油合作项目,未来还有可能参与下游加工配套项目和一系列石油服务合作。


  从实际来看,中国与伊拉克之间的石油外交是成功的。目前的伊拉克政府并不是人们原先想象的美国扶植下的傀儡政府,尽管内部党派争议、冲突不断,政府始终坚持了本国自主决策的原则和自身的根本利益。过去两轮成功招标给伊拉克政府以极大的信心。但是,我们仍然需要看到西方势力的影响。目前,中国国家石油公司与BP公司在伊拉克的合作给我们的石油外交以极大的启示。


  两伊合作前景


  近几年来,我国从伊拉克的石油进口量有限,伊拉克的重建和发展目标向中国展示了直接开发的机会。现在伊拉克的石油产量在230万~250万桶/日,伊拉克计划在今后的5年内将石油产量提高到600万~1000万桶/日。以伊拉克现有的石油可采储量分析,实现这一目标是完全可能的。


  通过两轮招标,我国与伊拉克的合作大有进展:首先,在萨达姆时期签订的艾哈代布产品分成合同,在战后基本得到了承认与延续,只是合作模式稍作修正。后来我国又与伊拉克签订了哈法亚的项目。通过第一轮招标,我们与英国石油公司联合获得了位于伊拉克南部的鲁迈拉油田,这是一个年产油量上亿吨的巨型油田。最近,通过第二轮招标,我国获得的一些主要区块的合作前景向深度发展。


  今后,中国石油公司在伊拉克的石油领域还又较大的发展空间。只是这种合作将面临更多的国际同行的竞争压力和当地社会风险压力。在这方面的外交努力还需要加强。除了官方外交外,商业外交和处理项目社会关系的外交活动需要强化。


  我国是伊朗的主要石油进口国。多年来,为了确保我国的石油供应安全,我国的石油大企业积极参与伊朗海上与陆上油气资源开发,包括北帕尔斯气田开发和陆上不等规模的油田开发;我国石油公司还与伊朗达成了引进伊朗液化天然气的配套方案。这些油气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两国经济合作,也有利于推动中国与伊朗、中国与中东地区之间的交叉投资,确保供需互保型的能源安全。


  当前联合国对伊朗实施国际制裁具有十分明确的核内容和项目。预计不会出现极端的事件。在制裁前,中国、俄罗斯和欧洲对伊朗石油外交似乎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主要国际石油公司也采取了十分谨慎的应对策略。考虑到世界常规油气供应的紧张局势,预计经过短期内的冷处理和伊朗对外政策的调整,长期内投资趋势将逐步回升。这是各国石油外交界比较认可的认识。因此,对伊朗的外交政策必须具有长远的外交视野和战略。


  两伊外交特点


  中国与两伊石油外交还处于探索阶段。与其他中东国家的石油合作一样,中国与伊拉克、伊朗的石油外交不是就石油而谈石油的简单的双边外交。


  我们对两伊的石油外交,首先是中东地区外交中的一个重点节点。与伊朗和伊拉克开展石油外交,不能不涉及牵动该地区整体的外交格局。其次是大国外交的一个焦点。与伊朗和伊拉克的石油外交努力必然涉及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对中东的外交战略和活动。第三,与伊朗和伊拉克的石油外交分别面临着巨大的国际政治风险和资源国国内政治风险。中国作为联合国“五常”之一和负责任的大国,必须与国际社会一道应对伊朗核事件,执行联合国的制裁决议。中国也必须在与伊拉克的合作中,在充分尊重资源国的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外交努力。这对中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因为这些特点,加强联合开发和综合外交行动成为必然。两伊特别是伊拉克已经成为国际石油公司的竞争市场。中国在第一轮招标中与BP公司的成功合作和突出表现令世人刮目相看。在第二轮招标中,中国石油公司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但是面对着众多国际公司的竞争。目前,国际石油公司普遍采取组成财团的方式参与,以应对伊拉克苛刻的条件,也提高谈判的能力。


  面对即将到来的第三轮招标,伊拉克依然推行相同的服务合同的合作模式,中国公司不仅需要加强彼此的联合,也要考虑与国际石油公司的联合。


  我国对两伊的外交比较单一,石油色彩浓厚,其他色彩淡弱。实际上,两伊或中东地区的外交活动涉及的不仅是石油,也必然涉及民族、派别、文化、宗教等问题。在中东地区任何一个国家,很难避开这些问题而顺利推进石油合作。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在中东国家的关系史不过百年,但是根扎得很深。在中东国家独立和国有化后,其依然与中东国家有着深厚的传统关系和多层次的纽带。中东国家(包括两伊)的政界和商界的高层人才大都在西方受过教育,与西方政界、商界和文化领域的合作关系深厚。目前,伊朗、伊拉克等中东国家在石油合作中十分容易地接受西方的标准、原则和习惯。


  在资源国,单纯推进石油合作和石油外交可能会面临民族主义情绪的抵制和社会方面的风险。这种倾向已经在一些国家出现了一些苗头,值得注意。


  探索“大有作为”途径


  概括地说,中国对两伊的石油外交,是在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进入中东石油核心区一系列外交行动的重要部分。这些外交的战略目的是充分利用这一地区的油气资源,确保供应安全。


  今后,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与中东地区之间石油贸易的主渠道作用将更加突出。中国要在两伊石油合作方面有所发展,需要高超的地区外交、大国外交和综合外交的能力。


  由于中国在两伊和中东地区的综合利益日益现实,中国必须正视自己利益与中东利益的交叉性,用一种积极主动的石油合作原则和石油外交姿态,融入中东地区和大国竞争的环境之中。还要充分发挥中国自身市场、资金和技术优势,推动与两伊之间的交叉投资,形成供需互保型的油气安全。


  总之,在中东这样复杂局势下,不仅围绕着石油供应安全开展石油外交、双赢互利,也需要向综合化、深层次的方向发展,其结果,不仅是“有所作为”,更要探索“大有作为”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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