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油生产企业税负增加十六七倍

   2010-08-05 中国经济新闻网张一鸣

71

核心提示:资源税改革后,作为在新疆拥有较多油气资源的中石油税收负担因此大幅增加。“克拉玛依油田、塔里木油田、吐

  资源税改革后,作为在新疆拥有较多油气资源的中石油税收负担因此大幅增加。“克拉玛依油田、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三大油田均属于中石油,中石化只有一个塔河油田,因此资源税试点改革对中石油影响较大。”息旺能源分析师李莉8月4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以原油为例,资源税改革使新疆资源企业的税负增加了16-17倍。它将大幅提高新疆原油生产的成本,短期内或削弱新疆原油的性价比。

  李莉分析,由于原油资源税支出主要来自中石油当地下属油田企业,油田企业的成本压力短期内将大幅增加,但对中石油整体影响有限。中石油的人士此前曾向本报记者透露,资源税改革后,企业将每年因此多向新疆地区财政支付近几十亿元的税收。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