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集团公布,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不具法律約束力之意向书,就建议收购於阿根廷持有石油开采权及或经营权的集团公司。
建议收购的集团公司现时乃营运中并拥有正现金流量,其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计利息、稅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 (EBITDA)超过3,000万美元。
建议收购未必一定会进行,建议收购的条款详情将於就财务、稅务、法律事务、技术及石油储量评估完成深入的确认性尽职调查后,经双方进一步讨论及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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