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石油化工业谋划新生路

   2010-08-10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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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新36条”,再次提振了民营经济。8月7日至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的2010年中国民营石油
  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新36条”,再次提振了民营经济。8月7日至8日,在山东省日照市举行的2010年中国民营石油化工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上,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表示,当前该组织正积极推进两项重点工作,一项是争取把民营企业闲置的油库纳入国家商业储备,另一项是为精细化工企业争取减免燃料油消费税。


  今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油气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7月26日,国务院又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即“新36条”的实施办法。这被看作是继5年前中央颁布“非公36条”之后,我国政府激励民营经济最大的一次举措。而政策的阳光,很显然已投向民营石油化工业。


  赵友山介绍说,近日,有6家民营石油企业首次参与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项目,而近期国家石油商业储备体系的大门也有望向民企敞开。这意味着民营石油业多次提出的“藏油于民”的建议,即把民营企业闲置的3600万吨左右的油库纳入国家石油商业储备建设,终于被国家高层所采纳,相关政策即将出台。民营石油企业借助这一储备体系,将能够成功获得他们期盼和争取多年的稳定原油来源。


  除了民营石油企业外,民营石化企业近期也有望获得新的扶持政策。精细化工企业呼声强烈的减免燃料油消费税诉求,已得到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相关政策不久将出台。赵友山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


  据介绍,2009年以来,由于国家启动成品油价格改革,燃料油一直被作为成品油而征收消费税,税负陡增接近10倍,加重了精细化工企业成本负担,造成企业难以承受。为此,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向国务院、财政部反映了这一情况,请求为精细化工企业减免燃料油消费税,让精细化工企业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石油流通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油源资源变得较为宽松,市场批零倒挂快速减少,这对整个民营石油化工企业的生存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与会者认为,面对新的形势,民营石油化工企业要进一步解决发展问题,并非无路可循,比如进行大的整合,组建大型国际化集团和股份制公司,合理利用各种条件,寻找到快速壮大的途径,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当前,亟须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三方携手合作,共同推进。


  十分巧合的是,与中国民营石油化工行业发展高峰论坛举办几乎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贯彻“新36条”在浙江也举办了一场杭州多家民营企业参加的大型合作洽谈会,向民营企业抛出了橄揽枝。8月5日,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李新华在洽谈会上提出,对民营企业进入油气领域表示欢迎。目前,中石油已推出了“十二五”期间与国内资本合作待落实合资方项目总计119项,总投资5985亿元,除中石油投资的3868亿元外,拟吸纳国内投资2117亿元,其中包括海外勘探开发、炼油与化工、成品油销售、天然气与管理等领域。


  业界分析认为,“新36条”进一步明确了中国民营石油化工企业的发展方向,将为构筑起我国石油工业和谐发展环境、实现国有与民营企业双赢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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