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目标,8月份开始,甘肃省对全省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实行预警监控。
预警监控范围包括10个市(州)的26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这项工作将对建设进展缓慢、已建成运行不正常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蓝色预警警示;对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督察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黄色预警警示;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已进行黄色预警警示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橙色预警警示;对10月份仍然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污染减排重点项目,进行红色预警警示。
据了解,甘肃省将根据预警警示级别,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对受警示项目所属单位和所在市州采取相应惩处措施。受双重预警警示的市州,按较高级别警示采取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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