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成品油调价机制需要调整

   2010-09-08 财经网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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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7日,记者向10位石化行业业内人士发出问卷,针对目前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否需要调整作出调查。调查结果显

   9月7日,记者向10位石化行业业内人士发出问卷,针对目前成品油调价机制是否需要调整作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接受询问的8位人士认为需要调整,2位认为不需要调整。8位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成品油调价机制本身没有问题,但就是需要就细节进行一些调整。

  9月6日,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撰文发表观点认为,国家在成品油调价的时点操作上较为模糊,市场越来越难猜出其所想。

  在8位认为需要调整的业内人士中,有3位认为调整的方向应该是加快油价调整的周期、减小变化的幅度;3位认为应该延长油价调整的周期;另外2位没有对此发表意见。

  负责成品油价格发布的国家机关是发改委,发改委下属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表示,成品油价格机制可以从周期、幅度、三大石油期货的权重等方面进行调整。

  平安证券分析师杜志强认为,政策的调整可能在调价周期和幅度上进行,比如可以将调整周期由22天缩短到10天,期间油价变动幅度小于4%。

  但是,同样来自发改委下属的另一家研究机构——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研究中心姜克隽博士却认为,成品油需要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价格,油价频繁变动对国家经济没有好处,而且意义也不大。

  尽管双方在调整的具体措施上意见对立,但是双方均认为应该尽量维持油价的稳定,并且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措施能够避免油价剧烈波动。

  由于国家发改委并没有在计价公式中公布所有的参数,因此多位分析师对于是否已经触发价格调整临界点有不同的结论。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需要调整引发社会争议。

  国信证券分析师严蓓娜认为,现有的石油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是跟市场接轨的,但由于政府价格管制的存在,目前中国市场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产生油价的频繁波动,建议政府可以把石油价格进行管制。

  2位认为不需要调整的分析师认为,价格机制本身没有问题,机制的调整对市场的意义不是很大。但是发改委在具体的执行上并不尽如人意。

  目前成品油价格调整的依据是2009年5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当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2009年,国家发改委共对油价进行了7次调整;而在今年一共进行两次调整,最后一次油价调整在6月1日。

  参加调查的券商包括中金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交银国际、东北证券、齐鲁证券。

  参加调查的业内单位包括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中石油上海奉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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