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济南市出租汽车行业发放2009年下半年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注册营运的出租汽车,补贴资金总数为4301万元,平均每车每月可领取912.7元。
发放程序为:各出租公司对本公司符合补贴范围的出租车,按要求填写《济南市2009年下半年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登记表》。已退出客运市场的和更新后的车辆按当年实际运营日期发放给驾驶员;经客管中心审核无误后,自15日起以公司为单位统一领取燃油补贴总额,各公司按发放表逐车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司机,9月22日前完成整个发放工作。
济南市客管中心要求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及时、足额将补贴款发放到出租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客管中心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领取补贴款时,勿忘携带本人身份证、客运资格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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