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凌晨02时05分左右,霍城县消防大队骤燃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交警部门报警:312国道发生两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小轿车已经起火,随时有爆炸危险,请求消防部队出动灭火。
警铃声随即惊醒了沉睡中的消防官兵,8名战斗员迅速穿上战斗服,登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抵达现场后,负责现场处置的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车祸发生地点为霍城县清水河镇312国道4787线路段处,一辆车号为新FYJ866的小型轿车在超车时因避让前方相向而来的车辆时刹车不及时,一头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运送葡萄的大型半挂车尾部,造成小型汽车车头起火,若油箱被点燃,将随时会发生爆炸危险。
战斗员们迅速进行现场侦查,发现起火轿车为一辆“比亚迪”小轿车,车头处正冒出熊熊大火。而距离起火轿车50米处就是清水河加油站,轿车一旦爆炸,很有可能会危及到加油站,带来更大的损失。
现场,司机和几名群众正用灭火器和沙土灭火,但因火势较猛扑救未果。指挥员迅速下令出一只水枪灭火,短短几分钟不到,火就被扑灭,一场潜在的威胁被消除。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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