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调价机制短期内难变

   2010-09-20 中新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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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即将进行?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基本完成了新一轮优化评估工作,已经在内

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即将进行?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基本完成了新一轮优化评估工作,已经在内部达成共识,新的定价机制为:22天调价周期缩短至10天,4%的涨跌幅度也将进行修改。

记者19日就此消息致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员并未对此进行表态。据消息人士透露,评估工作早已开展,不能作为政策调整信号,短期内定价机制不会变化,但调价周期缩短是未来油价市场化的发展方向。

定价机制屡受争议

目前,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根据2009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即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合理流通费用、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等确定成品油销售价。当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就可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但在运行的一年多时间里,《办法》屡受争议。特别是今年6月以来,国际油价连续出现大幅波动。7月底,卓创资讯、息旺能源等多家分析机构发布分析报告称,三地油价变化率已达到22天和-4%的条件,国内成品油降价条件已经具备。然而截至8月初,调价公告始终未“现身”,降价窗口也随着原油价格走高而关闭。这一案例被市场称为“看不懂”,因为自《办法》公布以来,几家分析机构的预测总能与实际调价结果合拍,有分析人士称,发改委未能及时调价的原因是保护两大油企利益。

这一质疑很快得到了发改委的回应,8月2日发改委的表态措辞堪称严厉,称“未及时下调价格的质疑没有任何依据,纯属主观臆断”。

争议还在继续,8月中旬,有网友发帖发布了1年多以来国际油价的走势,并与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对比,其结论是,每次调价都是涨多跌少。对这一质疑,发改委再度选择了发文回应。

“22天”成两难选择

需要指出的是,“移动平均价格”仅限于《办法》的一句表述,实际调价基数、加权方式等计算方法并未公布。对此,发改委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投机”。

对于这一说法,卓创资讯首席油品分析师刘峰并不认同。他认为,调价并不简单决定于分析数据,还需经发改委及国务院审批,而审批的时间长度和结果是投机者无法确定的。“2006年以前,消息最快捷的分析机构能够提前几天知道调价结果,现在,得到确切消息一般都在当天下午5点以后,交易机构和银行此时都已停止营业,投机行为可以避免。”

对于调价涨多跌少,刘峰坦言,“其实调价‘涨易跌难’,事实上,国家确定调价标准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对通胀的影响和企业权益”。他介绍,《办法》实施后不久,国际油价曾快速上涨,在调价所规定的22个工作日内,国际油价变化率超过25%,而考虑到国内通胀因素,当时成品油价格仅上调十几个百分点。

刘峰认为,由于调价周期长达22天,在边缘涨幅上,调与不调经常成为一个两难的选择。“比如7月底那次,我们计算的变化率是刚过4%。当时国际油价很不稳定,如果调整后油价立即大涨,未来至少22天的高成本运营期内,企业利益无疑会受到损害。”

缩短调价周期更公平

对于22天调价周期缩短至10天的消息,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认为,对应10天的调价周期,4%的涨跌幅度要降至2%才能相吻合,这样能比较迅速地反映国际油价波动情况,与国际油价接轨。

“‘10天+2%’的调价机制,对遏制国内油品市场的投机、囤货行为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由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瞬息万变,难以预测,2%的涨跌幅度很容易实现,这使国内成品油有随时调价的可能。同时,调价周期缩短至10天后,留给囤货商出售商品的时间空隙大为缩减,在成品油供应过剩的市场行情下,囤油风险无疑大增。

刘峰则表示,“虽然定价方式调整盛传已久,但发改委从未做明确表态”。他同时指出,缩短调价周期是未来可行的发展方向,而且符合市场要求,“调价周期缩短,意味着国内成品油价格更贴近国际油价变化趋势,对炼油企业和消费者都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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