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布2011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2011年不仅进口允许量增加15%,而且企业申请进口的门槛降低。
降低的门槛包括,申请企业提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材料,仅涉及海关和税务,不再需要外汇证明;2009年获得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企业的完成情况以海关统计为准,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包括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或进口环节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进口外汇核销单复印件等证明进口实绩的材料等。
据悉,今年我国燃料油进口不佳,因为需要交纳高达812元/吨的消费税,使得燃料油进口在很多时候不划算。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民营炼化企业欲积极申请燃料油进口权。
此外,商务部同时公布了2011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比2010年的2530万吨增加380万吨到29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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