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批准8家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2010-10-09 财华社财华社

79

核心提示:中国商务部网站8日公告称,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

  中国商务部网站8日公告称,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莱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天津分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汇荣石油有限公司、东营市汇东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昌升燃油有限公司、湛江大鹏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常德分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厦门北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