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10月27日晚发布三季报,按国际会计准则前三季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3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23%。此外第三季度净利达到347亿元,同比增长12.5%,也创下了两年来季度业绩最佳值。(10月28日《新京报》)
受益于国际油价上涨与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中石油赚了个盆满钵满。真搞不懂中石油凭啥“涨价急吼吼,降价慢吞吞”,还伸手向国家要补贴呢?如此一面哭穷涨价一面利润猛增的“双重人格”,岂能服众?
值得追问的是,中石油利润创下新高,公司股东享受了红利,国民股东受益几何呢?中石油都是花纳税人钱投资的国有企业,并非私人公司,每一个国民股东都有权对此提出质疑。公众一直诟病的企业腐败、高管天价年薪、员工高福利、产品高成本、高价格,公务消费浪费等国企积弊,事实上已经揭开了包括中石油在内的央企利润去向不明、社会责任履行不力的病灶。
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并且保护好合法的市场竞争,让经营者在合法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少数央企“一枝独秀”的垄断局面,十分必要。而在垄断地位暂时无法打破的当下,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增加其产品成本、定价与员工工资福利支出的透明度,让高管高薪、员工高福利接受社会评判与公众监督;另一方面,其公务消费支出,腐败浪费等问题也应得到约束与规范。只有法规制度的力量才能督促其合理确定产品价格,让利于民,反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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