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改革长乐发放528万元财政补贴

   2010-11-02 东南快报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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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长乐市交通局获悉,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528万多元已下发到客运企业,补贴对象为农村
  昨日,记者从长乐市交通局获悉,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528万多元已下发到客运企业,补贴对象为农村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受补贴车辆和船只共计520辆(艘)。
  据悉,受油费价格改革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都必须限定是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长乐市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补贴对象,限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长乐市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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