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改革长乐发放528万元财政补贴

   2010-11-02 东南快报东南快报

33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长乐市交通局获悉,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528万多元已下发到客运企业,补贴对象为农村
  昨日,记者从长乐市交通局获悉,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528万多元已下发到客运企业,补贴对象为农村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受补贴车辆和船只共计520辆(艘)。
  据悉,受油费价格改革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都必须限定是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长乐市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补贴对象,限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长乐市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