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在2006年石油天然气峰会上说,长期维持国内石油低价策略,不利于长期发展,也不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目前,发改委正在认真考虑改革定价机制的步骤。国内成品油等价格“近期就有望看到变化”。
周大地昨天还透露,政府将通过税收等手段影响煤炭等资源定价,主要方法包括加大自然资源税的税率。相关报告已经递交决策部门,政府正在认真考虑。
税收政策成为资源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将产生双赢效应。一些专家曾表示,加上养路费等,我国消费者付出的成本并不低,如果提高油价,必须给消费者适当的补偿,才可能使改革的震荡降到最低。而我国的财政连年赤字,无力增加这一额外支出。开征自然资源税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一矛盾。
抑制油价不体现公平
周大地提出,至少不要把石油价格作为平抑物价的手段。他认为,现有定价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国际市场的变化,保持石油不涨价来防止通货膨胀不是一个好办法。平抑油价,农民和弱势群体根本不能享受到这种政策带来的实惠。
对于我国油气市场发展的基本趋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邓郁松分析指出,油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将稳步提升,油气进口量占消费比重将稳步提升,国内、国际油气市场的联动性日益加强,市场开放、市场化改革与政府监管体系将逐步完善。
油品价格改革两步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邓郁松认为,随着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现行油气定价机制体现出滞后性、半透明性以及交叉补贴等缺陷,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邓郁松表示,油气定价机制改革应与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建立进程相适应,采取渐进式道路。他建议,油气定价机制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以理顺价格水平为主要目标,使国内国际价格水平大致相当,但仍以政府指导价为主;第二步,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除自然垄断环节外,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价格水平,而将重点放在监管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