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新疆互派挂职干部

   2011-03-16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5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批选派20名干部到中国石油挂职,中国石油选派10名干部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挂职。”这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批选派20名干部到中国石油挂职,中国石油选派10名干部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挂职。”这是记者从3月1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的中国石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派挂职干部座谈会上得到的消息。

  2010年7月,中国石油集团党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就开展企地互派挂职干部达成共识。双方领导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要求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挂职工作。双方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方案,推动工作措施和细节的落实。双方确定,今年3月中旬起互派首批挂职干部,工作时间为一年半,到明年10月返回原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人事部主任单昆基在座谈会上说,企地互派挂职干部,既有利于企地沟通交流,推动共同发展,又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益尝试。中国石油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持续推进互派挂职工作,以期取得更大成效。他希望中国石油挂职干部珍惜难得的机会,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真正在挂职工作实践中取得更大收获,为企地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宋浩说,互派干部挂职,有利于加强双方在各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自治区干部全方位学习中国石油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增强变化、变革、创新意识,提高抢抓机遇的能力,切实培养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