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是一种特别的酒》,是一首颂扬石油工人的歌。如今在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被揭出“天价酒”丑闻后,听来已另有一番滋味。而当另一则消息接踵而至,这“酒”更只剩下荒诞的苦涩味据报道,中石化调查组进驻广东分公司后,调查竟未集中于公众希望早日查清的事项,而在寻找“谁是泄露消息的内鬼”。
据说,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为此开了三个会,一是领导班子的会,一是所有处室干部的会,一是外宣部门的会;主要讨论两件事,其一,要求各部门追查“泄密人”或“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其二,商量如何应对媒体,坚决要求任何人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采访。
如此“调查”,实在滑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石化有关部门不集中精力严查自身的漏洞、过错,反而追查“泄密人”还扬言“严惩”,想干什么?如此举动激起了公众的义愤,在各大网站过万条的评论中,网民们用当年爆料“水门事件”的“深喉”来称呼捅出“天价酒单”的举报人,“保护”举报人的呼声甚高。
是谁揭出了“天价酒单”,我们本来并不关心,但中石化方面这一查,大家立即高度警觉起来:反腐反贪的行为必须得到保护!我们固然关心是张三还是李四喝了那些“天价酒”,但更想弄明白,那“涨声不断”的油价中有没有为茅台酒之类埋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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