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石化集团宣布,尽管成品油出口效益较好,但是为保障国内供应,除保留供香港、澳门地区的基本资源需求外,中石化已暂停向其他地区出口成品油。记者了解到,暂停出口的措施没有执行期限,而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确定。
最近以来,中石化负面新闻接二连三,先是天价酒单,让人感到石油巨头“醉”得不轻,紧接着,中石化动用8亿元建造超五星级宾馆的丑闻,再次将垄断央企的纸醉金迷和极尽奢靡,映入给公众的眼帘。在舆论和民意的双重裹挟下,中石化日前终于作出暂停成品油出口的决定。
尽管这项决定有点迟缓,但至少可以舒缓公众对石油巨头见钱眼开和见利忘义的指责,最起码也向公众表明了一种自我救赎精神。近年来,石油巨头不管国内成品油供应,还是出口国外,总是把出口赚取差价,当成头等大事。比如,1月累计出口成品油214万吨,同比增长就高达32.59%。
稍微具备经济常识的人,不难发现,在近些年频频发生的“油荒”事件中,其实根本不是我国石油市场油源出现了供不应求,而是我国石油企业本身“人为行为”所致。譬如,2005年上半年,发生在广东地区持续2个多月“油荒”。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当年前6个月,我国成品油总出口却高达759万吨,同比增长48.6%,而同时成品油进口却下降21.1%。
鉴于石油巨头的贪婪逐利,将赚钱当成了第一要务,而将国家和公众抛在一边,国家发改委,从2005年8月份起,多次出台公共政策,来叫停石油出口。一是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二是石油加工企业的成品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允许出口。可是,六年多过去了,这些公共政策,变成石油企业的耳旁风,石油巨头出口石油的劲头始终未减。
国内石油的无序出口,一方面会导致“油荒”。与此同时,会影响到国家的能源战略安全。美国和日本的实际石油储备规模都远远超过国际能源总署规定的相当于上年进口量90天的水平,分别为158天、169天。而我国即使在首批四大石油储备基地建成后,加上全国石油系统内部21天进口量的商用石油储备能力,也仅能形成30余天原油进口量的战略石油储备。更为重要的是,石油出口看似中石化赚了钱,实际上,由于进口石油量的增加,国民支付的成本要远远大于出口所赚外汇。此外,由于石油关系国计民生,出口所引起的负面作用,会直接影响人们对通胀的预期。
好在中石化已意识到这个问题,主动暂停石油出口。不过,中石化所出台的制度安排是“暂时”,这意味着,石油出口仍是今后石油巨头生产经营的“主旋律”。当然,由于国内外石油价差,也使得石油巨头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石油巨头毕竟是垄断央企,共和国的“长子”,虽然局部炼油环节出现亏损,但是从整体行业来看,仍然是赢利的,比如中石化2010年实现利润700亿元,相当每天狂赚2个亿。它们既然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我觉得,倘若中石化要真是自我救赎的话,那么,其公共政策中的“暂停出口”应改为“停止出口”,石油巨头不仅要一心一意为国内民众服务,而且也要提供价廉质高的石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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