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西海都市报A8版报道了一名33路公交车司机巧妙地“还”给携带汽油乘车的乘客一块钱并让其下车,避免了乘客与司机发生乘车服务纠纷一事。报道刊发后,引起西宁市公交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学习讨论。
4月24日上午,这名叫马珍的司机所在的西宁市公交公司5分公司16队的部分司机师傅对此事展开了讨论。“当时,我看那位乘客投币时动作有些遮掩,所以就产生了怀疑……”讨论一开始,司机马珍向大家介绍了当时的情景。他说,按照公司的要求不能与乘客发生争执,所以在劝说携带汽油的乘客下车遇困难时,他自己掏钱还给乘客,最终让他下了车。
“马珍自己掏钱,将纠纷消除,避免了耽误其他乘客的时间,这体现了我们转变服务理念、提供优质服务的服务意识。”队长罗天才对司机马珍处理此事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讨论会上,司机们在借鉴马珍的处理技巧之余,也探讨了顾客的各类投诉。“有的乘客不了解车开出公交港湾后不能停,以为是故意甩他的。”“在路上我们不仅照顾车里的乘客,还要看路况,所以经常会刹车,这样有时会遭遇乘客‘怎么开车的’‘会不会开车’等质问。”“我们也有有待改进的地方,希望能和乘客做到互相谅解,做好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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